学生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学风建设、资助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学生日常管理、宿舍管理、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。下设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、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。其具体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定,负责拟订和实施学校学生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,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的交流与研究。
2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制定年度素质教育要点并组织实施,及时掌握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。
3.负责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。制定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方案,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,开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和教育等。
4.负责素质教师(辅导员)队伍建设工作。制定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,协调做好素质教师的选配、培养、考核、聘任与奖惩等管理工作,加强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究。
5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。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相关制度,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活动,协同做好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工作。
6.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拟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并检查、督促、落实,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工作,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,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、现代化管理。
7.负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。组织开展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,负责劳动教育课程建设、实践活动组织。
8.负责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统筹安排、管理学生宿舍,开展宿舍文化建设系列活动。
9.负责学生资助工作。做好奖助学金评定,建设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,组织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。协调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。
10.负责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工作。抓好新生入学、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教育,做好开学典礼、毕业典礼等仪式感教育。
11.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工作。做好学生档案管理、火车票优惠卡办理、学生证办理补办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咨询、受理学生休复退及保留学籍等相关学籍异动归档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